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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闻
哪些消毒产品要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发布时间: 2021-01-13 17:47 更新时间: 2024-05-21 07:07

消毒产品有分类的,具体按照规定来申请,生产类、第二类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的在华责任单位,应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目前,我省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的类、第二类企业共计210家(实际189家)。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为告知、备而待查性质,不属于行政审批。企业是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应对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开声明的应当是合格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消毒产品备案需要提交以下评价资料

(一)标签(铭牌)、说明书;

(二)检验报告(含结论);

(三)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

(四)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及报关单;

(五)产品配方

(六)消毒器械结构图(主要元器件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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