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和合成革十环认证怎么办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和合成革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
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和聚氨酯合成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20384-2006
纺织品
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残留量的测定
GB/T 20386-2006
纺织品
邻苯基苯酚的测定
GB/T 22807-20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 22808-20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GB/T 22930-20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GB/T 22932-20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QB/T 2724-2005
皮革
化学试验
pH
值的测定
QB/T 2725-2005
皮革
气味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皮革(Leather)
以动物皮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成的具有使用性能的产品。
3.2合成革(Synthetic leather
)
以织物为底基,经浸渍聚氨酯树脂,再经干法涂覆或经后处理加工制成的、具有类似
于皮革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能的产品。
2
3.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
rganic co
mpounds)
用气相色谱非极性柱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并包括它们在内的已
知和未知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 产品分类
产品按Zui终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A类:婴幼儿用品,供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使用。
B 类: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在穿着或使用时,其表面的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
触。
C 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不直接接触皮肤或其表面的小部分面
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
5 基本要求
5.1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质量标准的要求。
5.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注重加强清洁生产工作。
6 技术内容
6.1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值
分类
项目
A类
B类
C类
pH
3.5~7.5
3.5~9.0
pH稀释差
≤
0.7(pH<4.0时检测此项)
游离甲醛,mg
/kg ≤
2
0.0
75.0
150.0
六价铬(
Cr
6+
)
5.0
镉(
Cd
)
0.1
汞(
Hg
)
0.02
可萃取的重金属,mg/kg
≤
锑(
Sb
)
30.0
3
分类
项目
A类
B类
C类
铅(
Pb
)
0.2
0.8
砷(
As
)
0.2
1.0
镍(
Ni
)
1.0
4.0
钴(
Co
)
1.0
4.0
铜(
Cu
)
25.0
50.0
五氯苯酚(PCP)
0.05
0.5
含氯苯酚,
mg/kg ≤
四氯苯酚(TeCP)
0.05
0.5
邻苯基苯酚
(OPP)
,
mg/kg ≤
0.5
1.0
可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染料
(种类见附录A)
,mg/kg ≤
30.0
气味, 级 ≤
3
6.2 合成革产品在满足表1要求的同时,其他有害物质限值还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合成革中其他有害物质限值
分类
项目
A类
B类
C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mg/kg ≤
100
三丁基锡(TBT)
0.5
1.0
二丁基锡(DBT)
1.0
2.0
有机锡化合物,
mg/kg
≤
单丁基锡(MBT)
1.0
2.0
氯化苯和氯化甲苯(种类见附录B)
,mg/kg≤
1.0
6.3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下列物质:
(1)致癌染料(种类见附录C)
;
(2)致敏染料(种类见附录D)
;
(3)蓝色染料(C.I.611-
070-00-2);
4
(4)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
(5)短链氯化石蜡(C10-C13)
;
(6)多溴联苯(PBB)
、多溴联苯醚(PBDE)
;
(7)多环芳香烃(PAHs);
(8)全氟辛烷磺酸(PFOS)
;
(9)富马酸二甲酯(DMFu)
。
6.4 产品应标明符合本标准的产品类别(如A类、B类或C类)
。
7 检验方法
7.1 技术内容6.1中pH及其稀释差的检测按照QB
/T 2724-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
7.2技术内容6.1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按照GB/T 19941-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
7.3技术内容6.1中六价铬的检测按照GB/T 22807-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7.4技术内容6.1中其他可萃取的重金属的检测按照GB/T 22930-2008的规定的方法进行。
7.5技术内容6.1中含氯苯酚的检测按照GB/T 22808-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7.6技术内容6.1中邻苯基苯酚的检测按照GB/T 20386-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
7.7 技术内容 6.1 中可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染料的检测按照 GB/T 19942-2005 规定的方法
进行。
7.8技术内容6.1中皮革气味的检测按照QB/T 2725-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合成革气味的
检测按照附录E规定的方法进行。
7.9技术内容6.2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检测按照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
7.10技术内容6.2中有机锡化合物的检测按照GB/T 2293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7.11技术内容6.2中氯化苯和氯化甲苯的检测按照GB/T 20384-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
7.12技术内容中其他指标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验证。